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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必须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了!
--2019/5/24  

201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发布,其中,关于“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行业类别下“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为,“使用溶剂型油墨或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 ,实施时限”为“2020年”。

2018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征求意见稿)》发布,对于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印刷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眼瞅着时间一天天临近,没有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相关企业抓紧啦!

(使用溶剂型油墨或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

逾期不办理

将视为无证排污

连纸盒、纸箱都生产不了了!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排污许可证那些事儿!

一图看懂排污许可证申请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申请排污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号,或按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适用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8)《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新改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情况的,且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提供被置换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变更完成的相关材料;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排污单位在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承诺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是完整、真实和合法的;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环境管理要求,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你问我答

排污许可证是申领还是发放?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依申请许可,由排污单位主动向政府申领。排污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地方性法规对核发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当向谁申请?

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 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核发部门需要到现场核验吗?

不需要。只要排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其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环保部门就认可。

排污单位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2)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采样方法;

(3)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4)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

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试生产期间排污,算不算无证排污?

属于无证排污。

我厂已经申领了地方排污许可证,是不是不用再领国家证了?

不是。目前正处于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过渡期,国家证也是分行业分阶段实施,因此,有些省目前处于省证与国家证制度并行的情况。但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部令 第45号)的行业企业,必须按其实施期限申领国家证,届时企业省证将统一注销。如实施期后企业仍未领国家证,将视为无证排污。

我厂已经申领了地方排污许可证,是不是不用再领国家证了?

不是。企业应承担起其依证排污的主体责任。纳入今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的行业,都应主动完成申领工作。

什么情形属于违反许可证排污?

(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

(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3)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4)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违反排污许可证排污,将受到什么处罚?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法排放,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复查时被发现继续违法排放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可能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责令公开,依法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什么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排污单位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核发环保部门,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葛鸿燕

校对:葛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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