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减持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和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先生的通知,凯恩集团和王白浪先生于2010年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和6,624,982股,成交价格均为10.19元/股。凯恩集团和王白浪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124,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凯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7,05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2%,王白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24,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
本次减持后,凯恩集团还持有公司股份64,55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4%,王白浪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凯恩集团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白浪先生仍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